余声一边擦眼泪,一边点头。
李寡妇坐在床边,看着余声用手指轻轻摸着地板上那块血迹,不停地摸着。她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,到最后,她终于忍不住问道:“你为什么不和他在一起。”
房子里是一片寂静,过了许久,余声才哑着嗓子说道:“他是宣城丰家的大少爷,他是天上的凤凰,我是山里的土鸡。他和我在一起,就没办法继承家业,他只能当一个山野村夫,他应该可以重振家族,他可以走到更远的地方,只要不和我在一起。”
李寡妇冷笑道:“你如果相信他,就不该这么做。选不选择成为山野村夫是他的事情,谁说他就想当什么丰家大少爷了?还有,谁说他没了家族就会是一个山野村夫了,他也可以凭借自己东山再起啊。”
沉默了良久,余声才道:“李姐,我是男人,和我在一起,他永远会被人嘲笑。就算在这小渔村里,只要知道我和他的事情,他就会被人骂一辈子。他会被人用鸡蛋打,他也会被人用烂叶子砸。对于他们来说,两个男人在一起就是罪恶,我和他这辈子都见不得光。”
李寡妇哈哈一笑,起身就走,但是在走到门口的时候,却转过头来,骂道:“老娘最瞧不起你们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了,管别人的看法干嘛,就算当年村里小孩都往我院子里头砸牛粪,老娘也全部接下!老娘还怕他们?我这一生就只剩下几十年了,痛痛快快地过,那才是最重要的!”
说完这段话后,李寡妇关上了门,余声却仍旧坐在地上,摸着那片血迹。
许久之后,他却听门外响起了一道低哑的女声:“喜欢一个人,是什么感觉?”
余声缓慢地抬头,笑着说道:“李姐,我没有喜欢过人,我只爱过一个人。我觉得我爱他的时候,连生命都可以不要,我爱他的时候,只要他好,我的尊严和自我,都可以随便地被我自己践踏。我懂你刚才说的话,可是……我更想他变成世界上最好的那个人。”
此时的余声也不知道,丰鹤轩再次吐了一口血,被自己的家人带回了宣城。
当他听说丰家人已经离开村子后,他连夜划着小破船来到那栋废弃的木屋里,痴傻地坐在那张冰冷的床上,一个人睡了整夜。
三十年后,宣城丰家的家主回到了这个小渔村。
说是渔村,其实也不是。这里已经没有了渔村,发展成了一个繁华的小镇。冷峻严肃的老者站在一片芦苇地前,目光平静地看着,他的身后站了一排的下人,丰家早已再登辉煌,靠的不是联姻,却是这位家主的魄力与手腕。
丰家下一任的继承人叫做丰遇声,名字是由他的伯父、也就是当今家主起的。
丰鹤轩一生未娶,到临老时却喜欢上了听戏,最喜欢听《芦苇荡》。
如今他站在这一大片广袤的芦苇地里,即使这里已经大变了样,他也能看出当年的木有。村东的丰家木屋,变成了一间酒楼,村西的小破屋……却也成了一家茶馆。
丰鹤轩神色怔然地站在这家茶馆前,迟迟不敢上前一步。他害怕见到那个人,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。他就这么站在茶馆前,也不说话,就是看着,直到一个老妇从茶馆里出来开始招呼客人。
身体一下子僵住,丰鹤轩看着那陌生的老妇人,无奈地笑了起来。
他拉过一个路人,送上了一块碎银子,问道:“请问老人家,那人是谁?”
路人一看银子,激动地赶紧收下,连连道:“李寡妇啊,那是李寡妇,茶馆的老板娘。”
三十年前那张风韵犹存的脸顿时浮现在了眼前,丰鹤轩喉咙里全是苦涩的味道。过了片刻,他笑道:“原来这是老板娘,那请问老板呢?他现在过得如何?身体还好吗?有了几个孩子?”
谁料一听这话,那路人却诧异道:“老板?哪里来的老板?”
丰鹤轩微微怔住。
只见这路人一拍大腿:“嗨,您是误会了,这茶馆只有老板娘,没有老板。因为是李寡妇一个女人开的,所以咱们大伙就叫她老板娘了,没有您城里头那么多的规矩。”
丰鹤轩的手指颤抖起来,过了许久,他才声音沙哑地问道:“那……那原来住在这里的余家阿声呢?”
这路人摇摇头,困惑道:“余家阿声?这是谁啊?”
路人的声音大了些,茶馆里坐着的一个老人家笑道:“余家阿声?不就是那个无赖小痞子吗!他都死了二十九年了,怎么还有人记得他?是谁还记得他啊,我看看……啊!您是不是……是不是当年村东那丰家的……”
在听到那个字时,丰鹤轩早已僵在原地,好像一切的声音都远离开了。
死了二十九年……
死了……
死……
隔着一层水幕,只听那老人家道:“是了,您当年和那余声的关系可好了,经常往他家送礼物哩。那小子也是苦命,二十八年前咱们村被上头提成了镇子,他没赶上那时候,他死的时候正好村子里头闹饥荒,他就一个人划船跑到芦苇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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