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现在他倒是习惯了。
每次去等着洗澡,不是拿份过期的报纸瞎j巴看,就是和同样苦逼等在外头的人瞎j巴聊。反正你尴尬我也尴尬,大家尴尬,那尴尬就少了一大半。
这招还是挺奏效的,他还因此很快和周围邻居混熟了,大家都知道骆驼家来了个首都客,啥本事没有但蒸得一手好包子。大家知道骆驼叫不醒,有时候要借点油盐酱醋的直接就喊阿福。
不过今天的情况有点特殊,因为是周末,休息的时间长,洗澡也就不赶着那几个小时排队了。阿福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一个没人的空位,痛痛快快地把周身的污秽冲干净。
冷水有提神醒脑的作用,从头到脚淋了一轮,今早让他反胃的画面也冲掉了一大半。只有他嘴里还残留着先前的烟臭,于是他拿着水管往嘴里灌,再稀里哗啦吐个爽快。
等到他洗完出来时,他也想明白了。
反正他也没说谎,他就是什么都不知道,那金豺大概也不能拿他怎么样。难不成还能屈打成招,逼着他干活?
他不这么想,他在脏兮兮的镜子前审视了一下自己,断定自己没有让别人动粗的价值。
他把手伸进口袋,摸出了敕棍给他的电话号码。他把敕棍的模样在脑海里过了一遍,而后将纸团撕碎揉皱,随便丢在垃圾堆上。
他并不想得罪金豺,但他更恐惧得罪贫民窟里的黑帮。骆驼的疤痕那么狰狞,那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。
可阿福才刚让纸团脱手,还没来得及把恤衫扯一扯,就听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正前方响起。
那声音说——“你怎么把我电话丢了?”
阿福一惊,猛然抬起头来。
来者不是别人,正是敕棍。
敕棍依然冷着张脸,表情严肃得险些叫阿福直接把纸团捡起来吃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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