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这样,绿宝石项链成了小雅和室友的共同财产,是她们盛装打扮时才会戴在身上的珍贵宝物。
(这是为我们带来美丽项链的钱包,还是别丢吧!)
个x单纯的小雅这么说,将钱包收进抽屉。我担心极了,深怕她哪一天会一时兴起,用那个钱包取代我呢!
可是,认识之后才知道,那个钱包其实也不是坏家伙。虽然确实有些没品的地方,不过却比我成熟得多,不久后,我们就变得很熟络了,好得就像j心挚友一般。
然后,她——没错,那个钱包也是个“女的”——告诉我一件不得了的大事。
她上一任的女主人遭人杀害,被埋在这里宿舍的附近。
2
她说起因是一宗保险金谋杀案。被杀的人是“森元隆一”,凶手是他的太太“法子”。当然,不是她一个人g的,有男人涉案。一定是情夫吧。他们两个人共谋,不但收拾了碍事的丈夫,还计划海捞一笔保险金。
的主人就是被杀害的“隆一”常去的酒店的小姐,她手上似乎握有这个案件关键的“什么”——至少她是声称“我知道什么”,跑去威胁“法子”的。换句话说,就是勒索。
(就是g这种蠢事才会被说。
(我啊,是在她的尸体被搬到某处的途中掉下来的。)
(“法子”和共犯还没有被捕吧?)
(当然喽!有一段时间,警方好像也非常怀疑她,拼命地查,却好像找不到决定x的证据。)
光是这样就已经够恐怖了,但是还有下文。
(我怀里的项链啊,是我上一任主人从“法子”那里勒索来的。)
听到这件事,我吓得几乎连拉链都要错开了。我的小雅竟然戴着那种东西。
似乎也打从心底为这件事忧心。她很喜欢小雅。
(她好可爱呢!我啊,到目前为止,从没有让这么乖巧的女孩给拥有过。)
你问她现在怎么了?她已经不在这里了。同室的女孩说没必要一直留着,在上星期的垃圾回收r,擅自把她给丢了。
最后的最后,她这么说了:
“你啊,要多留心点,别让恐怖的事情发生在你那可爱的女孩身上喽!拜托你了。)
可是,我到底能够做什么?
尽管如此,我还是想了许多。例如,只要一次就好,只要小雅解下那条项链收进我的怀里的话——虽然和小雅分开,我会很寂寞,但是在这个节骨眼,我就咬牙忍耐吧!我会忍耐,努力从她的包包里跳出来,掉到路边。
但是到目前为止,一直没有这种机所担心的事也逐渐发生了。
那是前天早上的事。慢跑回来的小雅和朋友们聊起这件事。
“怎么办?我对人家说谎了。”
“有什么关系!不会被拆穿的啦!”
看样子,她们似乎在慢跑途中——就是捡到那个钱包的地方——被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搭讪了……大概两个星期以前,有没有人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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