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然一声划响,乐曲将歇未歇,男子最后一个动作轻盈跃上台阶,身上的舞衣层层落下,似盛开的红色蔷薇,衬托起花心中央赤身侧卧的人体,娇喘吁吁,妖艳动人。琵琶一拢收住,余韵袅袅。
……
稍过片时,席间的客人如梦初醒,轰天价叫好!即便见惯风月的贵胄子弟们,何曾见过这等尤物?一些平素即有此癖好者,更加□难耐,眼里全是□裸的欲望。
厉王子第一个鼓起掌来:“哈哈,精彩,妙绝!果然秀色可餐,赏心悦目!想不到易先生不但棋艺高超,还是一个风雅识情趣之人。”
恭王子连声赞道:“先生非比常人,每每有出人意料之举,令我等大开眼界。他日有暇,不知是否有幸邀得先生过府一叙,恭聆教诲?”
两人都是殷勤急切地意图延揽这书生,言语之间出奇客气。
那书生却不曾搭理,偏过头,笑着望向承明太子,“这伶人唤作‘明珠’,草民见其身世可怜
,前几日才从歌舞坊里买回来的。太子若不嫌弃,愿意收留府中,也算他这辈子修来的福气。”
所有人都知道,太子承明自从禁足深宫,除了每日里风花雪月、饮酒作乐之外,颇喜男风,特地于府邸中辟出馆舍,蓄养各地买来的小倌,自号为“风流别院主人”。反正此等无伤大雅的爱好,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,更无须避讳。这书生当众以自己赎买的伶人献上,再愚钝的人也能明白,显然是投其所好、有心结交之意。
承明太子早有些受宠若惊,哪会拒绝,嘴里连连道:“不嫌弃,不嫌弃!先生一番美意,承明何德何能?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……”
书生挥手招来那男子,身上的大红舞衣还未披好,脸红如醉,美色生香,近看之下,更有一番诱人的情韵。
“明珠,这是承明太子,你今后就留在太子府中,好好侍奉殿下。”
“明珠见过太子。”
那伶人低头拜倒,连说话声也是软软的沙哑,带着□的味道,惹得旁边的达官贵人们又是一阵妒忌,狂吞口水。
恭王子不失时机插道:“人言道‘宝剑送侠士’,易先生慷慨以美人相赠,玉成一桩美事,也算是本朝的一段佳话,哈哈!”
殿上一干人等纷纷跟着附和,溜须拍马有之,逗趣搭讪有之,尽是逢迎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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